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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又新二○○○天(10      盧立人

--一個「迷你」機關的自述

至本會公開辦理專案計點配售,係採下列方式:

1依申請者點數高低,決定優先順序,若點數相同則以無自有住宅者優先,如仍無法決定時,以抽籤定之。

就可資配售之住宅,由第一優先者先行選擇,依次類推(選擇前,定期開放待配售住宅供申請者參觀)。

辦理配售時,請申請人或經依法授權之代理人參與配售事宜,以符公平、公開原則。

若本次放棄選擇或未獲配售者,應於下次再行申請,並重新評比。

其他相關事宜,均比照一般公務員之規定辦理。

本會曾先後於民國八十三年九月五日及八十四年七月兩次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前公務人員訓練班公開作業,並順利完成,用達制度化、透明化、公開化之目標。

(九)實現絕對的平等∼建立首長宿制度,停止專案售配

本會前身「中央住福會」在承德路四段五十八巷興建的九十八戶公教住宅,由於地上並無任何眷舍、房屋或「現住人」,自亦無現住人優先配售問題。

因之,早在興建之初,即作各種配售方式之考量,然迄未定案。迨民國八十四年完工後,鑑於市售房屋價格與公教住宅建造成本,仍有相當落差,為免受惠者僅係少數,造成不平之嗚,且各機關正、副首長職責繁重,宜安定其生活,使能居有定所,本會乃於民國八十四年五月十五日簽奉連前院長核定,將承德路中央公教住宅,作為第十二職等以上中央機關正、副首長職務宿舍,並訂定「中央機關首長宿舍管理要點」。

行政院於八十六年二月五日以台八十六院人住自第○四八三二號函,將該要點分行中央各機關幾,同時將中央各機關專案配售作業要點停止適用,益符公平正義原則。

(十)住之饗宴∼標售公教住宅

行政院於八十五年九月十一日及八十六年二月五日,分別以台八十五院人政住字第三三三○九號及上述台八十六院人政住字第○四八三二號函規定,除現住戶得依規定優先分配外,其餘均應視房屋狀況作為首長宿舍或公開標售。

玆除承德中央公教住宅及木柵化南新村少數房屋提供中央機關作為十二職等以上首長宿舍外,其餘原由住福會分配部分,均依規定交由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辦理標售,有關標售作業,雖因涉及一些法令適用問題而有所延遲,然均圓滿解決,並報奉行政院核定,本會就有關標售事宜,除函請各機關轉知所有中央公教同仁,歡迎踴躍參加投標,並將有關資訊上網外,更於八十七年五月一日,出版「住之饗宴」第一期∼∼∼一本介紹公教住宅標售的手冊,圖文並茂,內容翔實,絕不遜於任何房屋仲介公司的廣告,這也是本會邁向企業化政府的第一步。

而第二期之「住之饗宴」,緊接著於同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版,函發相關機關,轉知各公教同仁參考,以利公教住宅之標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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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奶日報www.lulijen.com2020.6.15.刊,9-2632




刊登日: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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