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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新又新二○○○天(4) 盧立人
--一個「迷你」機關的自述
肆、我的昨日
我,我想把我的前世和今生,分開來說。我的前世,是指民國
八十二年孕育新我之前的二十多年。
我,如從新的名銜來看,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嬰兒。事實上,我
卻延續著一個已存在二十多年的生命,有很多人曾為她付出心力,為了區別昨日之我,和今日之我,我把民國八十二年五月作個界限,在這之前,算作我的前世,在這之後,算作我的今生,因為這一年,這一月,開始孕育我的新生命,我開始「脫胎換骨」!
在民國八十二年五月以前的我,為大家做了那些事,請看:
一、輔助公教同仁購置住宅部分
建議改進事項:
1.為增進輔購住宅效果,建議擴大輔助對象:由「三職等」以上「有眷」人員,擴大至「一職等」以上,並含雇員及駐衛警。而技工、工友則在年度配額百分之十之比例內,予以容納,爾後再增列「無眷」人員。
2.縮短服務公職年限----由原規定必須服務「五年」以上始可申請,先修正為「三年」,嗣再修正為「一年」以上。
3.逐年提高貸款限額-民國五十九年度貸款限額為:簡任廿二萬元,荐任十六萬元,委任十三萬元,其間經九次建議調整,至民國八十三年度調整為簡任二二○萬元,荐任一八○萬元,委任一五○萬元,調整幅度十倍以上。
(二)為紓解公教人員籌措自備款的困難,經協調貸款行庫提高第二順位貸款金額,延長貸款償還期限,並得就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前五年付息不還本,至五年期滿之次月起,再按月平均償還本息。
2.分二十年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三)輔助公教同仁購置住宅,在民國五十六年度初辦時為四○八戶,六十一年(度)「中央住福會」成立時遽增為三、一六六戶。至民國八十二年度止已累計到四八、七五二戶(其中改建一一、八○五戶,貸款購置三六、九四七戶),若以每五年度平均數觀察,更可看出輔購住宅業務成長情形,即:
1.五十六至六十二年度平均數為一、三○一戶。
2.六十三至六十七年度平均數為八八○戶。
3.六十八至七十二年度平均數為一、五九二戶。
4.七十三至七十七年度平均數為二、一六七戶。
5.七十八至八十二年度平均數為三、八○九戶。
歷年度輔助購置住宅戶數統計表如附件-二。
(四)中央各機關經管之國有眷舍房地,辦理就地改建公教住宅工程之建築計畫、設計圖說、施工規範、招標文件等均由中央住福會審查,而在施工期間之進度管制,亦均隨時協調興建機關,期以減少作業障礙,務使工程順利進行。
(五)各項建築工程,水電工程等工程款,現住戶搬遷及房租補助費,以及自購住宅貸款等,均按預定進度核實撥付。各項工程款之借撥,除有不合規定者外,均即到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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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奶日報www.lulijen.com2020.6.5.出刊,第9-2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