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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類宗教」情懷 導向世界和平(二) 盧立人

三、褻瀆他人宗教與言論自由

    就當時的新聞報導以觀,2005年日德蘭郵報十二幅有辱穆罕默德的漫畫,其中一幅畫出穆罕默德纏著炸彈形狀的頭巾,一幅畫祂拿刀。在另一幅裡,穆罕默德說,自殺炸彈烈士很踴躍,天國拿來賞他們的處女快要供不應求了。

    2006年二月,法國法蘭西晚報,係用一幅漫畫作為頭版,佛教、猶太教、伊斯蘭教、基督教諸神列坐雲端,畫頂橫披大標題說,「沒錯,我們有嘲笑神的權利」。

    德國世界報頭版,也刊出一幅漫畫,其社論則表示,「罵神」是民主自由的重要一環。

    固然,自由是普世的價值觀,也受到絕大多數國家憲法及法律的保障。但是,自由並非無限上綱,可以任意侵犯他人的自由!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任何人都有其自由,而不信仰某一宗教的自由,並不代表有妨礙甚至侮辱信仰該一宗教的自由。

    禁止畫穆罕默德,以防偶像崇拜,既是伊斯蘭教向即具有的絕大禁忌,則丹麥日德蘭郵報的漫畫,及其他歐洲國家的傳媒,即無任意登載有辱穆罕默德漫畫的自由,且其內容又頗敏感,如此,顯然妨礙甚至侮辱到他人信仰宗教的自由。因之,巴基斯坦、伊朗、印尼等國大使,2005年十月即已致函丹麥當局,表示抗議。

    由於未獲滿意的回應,於是,伊朗外交部宣布,已召回駐丹麥大使,並表示:「侮辱先知令人憤慨,是一種野蠻的作為。」

    巴勒斯坦激進組織哈瑪斯聲稱,漫畫構成不可原諒的褻瀆,犯事者必須處死。兩百名伊朗國會議員發表聲明,警告刊登漫畫者應以作家魯西迪為戒。蓋英國作家魯西迪,早年曾因撰寫「魔鬼詩篇」一書,遭前伊朗領袖何梅尼發出追殺令。

    各地伊斯蘭教信徒的抗爭,持續不斷,縱未發生宗教戰爭,然宗教間的衝突,已引致世界的動盪不安。

羅馬天主教廷,雖對暴力事件表達遺憾,但也強調教廷並不認同任何挑釁式的批評。

時德國總理梅克爾說,新聞自由雖是民主的重要資產,宗教自由的價值同樣應該受到重視。

    英國外長史卓除了批評歐洲媒體不應轉載諷刺的漫書,且也認為穆斯林不該因此而暴力相向。

回教信徒眾多的印尼總統尤都約諾,呼籲穆斯林原諒已經道歉的漫畫家。

    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歐洲聯盟外交首長索拉納,及「伊斯蘭會議組織」秘書長伊赫桑奧盧等人,發表聯合聲明說:

 「我們相信言論自由必須伴之以責任和審慎。且應尊重所有宗教的信仰與教義,但我們也相信,最近的暴力行為已經超越和平抗議的範疇。」

    從上述世界各國重要領袖的談話,可知:言論自由,不應褻瀆他人的宗教,是共同一致的觀點,而對激烈的抗爭方式,也表達並不適宜的看法。

    如果丹麥及歐洲各國的報紙和漫畫家,具有「類宗教」情懷,即以自己宗教的信仰,互相包容不同的宗教,並將之融入日常生活中,成為行為規範,則絕不致畫出有辱穆罕默德的漫畫,而導致世界各地的激烈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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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日報www.lulijen.com2019.10..4.出刊,第9-2465

 

 




刊登日:2019/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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