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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經制度變革的動力6 李西成•盧立人

--李西成(H.C. Li):東海大學經濟學士、Clark University 經濟碩士、University of Massachusetts - Amherst 經濟博士 現任:Bryant University 終身教授(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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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經濟民主的運作                       

此外,就經濟民主而言,公司擁有人通過選舉方式,產生董事會,並將治權間接地委付公司主管。因此,大型企業的經營,往往亦將主權與治權區分,以提高效率。

依企業管理之理論言,擁有主權的股東,可以控制擁有治權的主管。但事實上,大多數公司,是執行長控制董事的提名,以及董事會的議程。股東大會常是經濟民主的應景戲,而公司主管多將自身利益,置於股東利益之上。

如細觀現代企業內部運作,職工權利的保障,實遜於公務人員在美式的企業中,工人的權利少有保障。唯歷史顯示,過分地剝削勞工,曾導致工會興起;而工會的跋扈,又導致競爭力的跌落。

即使在工會鼎盛時期,工人與職員,參與營運決策的程度,亦屬有限,而其等對領導者的批評,極可能衍生嚴厲的處分或失業。

在歐洲,社會主義信徒,曾創設生產、消費、金融等各種合作機構。此種並無股東的合作組織,已遠度重洋,散見於世界各地。

從民主的民享角度來看,合作組織原當勝於股份公司。但由於集資不易,合作組織的規模,大都較小,因而其競爭力自亦相討對的較弱。許多合作組織,現已陸續改制成為股份公司,可為說明。

惟股份公司在營運上,缺少內部的監督機制,自是導致近年來企業主管,為非作歹案件,層出不窮的一項主因。

前已提及,美國的大型企業,已開始推動加強監管的改革。此項改革,亦見於其他國家。如中國大陸已要求大型企業,增聘社會公正人士為董事。其目的即在力求減少公司主管的濫權。

中華民國的公司法,要求股份公司設有監事會,負起監督之責。惜監事常有職無權,形同虛設。如果此一制度推行得當,應可為經濟民主增加推動力量。

四、國際合作的約束

貿易全球化,固有其優點,然亦因而使跨國公司的管理,增加不少困擾。裁員、遷廠,有時竟變成要求減稅、補貼、優惠的藉口。

虛設行號,也可成為逃稅的手段。上億資金,常在一夕之間,流往國外。而各國的競設外銷免稅區,互簽自由貿易協定等,更提高國際監管之迫切性。

Basal I及其隨後修訂的Basal II,原是工業國家監管銀行的國際協定,後又為世界貿易組織所採用,行之於各成員國間。銀行資本監管規章,遂由各自釐訂,進而到幾乎全球一致。此正說明,一個國家立法和行政權力,會受國際的協定所約束。

美國是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簽約國,依該協定規定,兩國貿易衝突,由國際仲裁法庭裁決。當美國總統限制加拿大木材進口時,加拿大提出控訴,仲裁法庭判定美國敗訴。

此案例所說明的是,國際協定不但可以約束一個國家的行政權,對其司法權力的行使,也可能發生相當程度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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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奶日報www.lulijen.com2019.6.11.刊,9-2390




刊登日: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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