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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法看「一中」
- 盧立人
2020年的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又成為主要的論點,筆者擬從民法角度,探討「正朔」究何所在?
民國106(2017)年3月15日,大陸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在原「民法通則」的基礎上,制定全新的「民法總則」篇,並定於2017年10月1日實施。
回顧民國17(1928)年,北伐成功後,中華民國統一,南京國民政府得到國際承認,戰事既已大致平息,於是結束軍政時期,進入訓政時期,此期間原由國民黨行使國家統治權。然從1928到1949二十年間,國民黨兩次依法結束一黨政治,還政於民,國家進入憲政時期!
在百廢待舉,整軍經武,從事各項基礎建設之餘,為示重視人民權利、義務,並能有行為的規範,國民政府乃即成立民法起草委員會,成員均可稱為當時法學界的耆宿、俊彥,參考德、日、法等國立法例,經於民國18年(1929年)5月23日公布民法總則編,及自同年10月10日起施行。民法總則合計152條,其內容不遜於當時一些法治先進國家,而中共在習近平主政,並不斷強調依法治國後,到前(2017)年,才有民法總則的製訂。
算算當年(1928),本在襁褓中的嬰兒,如今忽焉已近鲐背之年(90歲)!
自民國16年起,國、共兩黨鬥爭日漸檯面化,中共畫了不少大餅,更極盡所能醜化國民政府,以致有些抱持理想的青年受其蠱惑,如果當年資訊發達,人民具有法治概念,即知那一黨才是真正為了人民,且重視人民的權利!
這九十年來,中共在改革開放以前,三反、五反、反右、文革,使多少人死於非命、家庭破碎,流離失所,所謂理想,早已幻滅,這是中華民族從未有過的浩劫,對照兩岸現行的民法總則,應是國、共的為民與否,是非立判!
「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兩岸所爭的乃是歷史上紛紛紛擾擾,未曾間歇的「正朔」誰屬的問題!從民法總則公布施行的時間,到其涵蓋的內容看,無庸置疑的可知:正統即在中華民國,九十年來,從未變易,事証俱在。無待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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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奶日報www.lulijen.com2019.5.14.出刊,第9-237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