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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 權!? 盧立人
2018.4.12媒體報導,臺灣赴美就讀甫滿十八歲的「孫姓」少年,涉嫌「恐嚇」攻擊校園案,今天有新的進展。根據導,美國法院今天公告的最新「案卷」,孫姓少年除被控恐嚇外,還被「加控」持有犯罪工具!
我國旅美的女性「執業」律師,在「孫」被美國賓州上達比警方逮捕後,雖常對「孫案」,發表不少意見,然最近卻在媒體上親自回應:
「我可不敢替恐怖份子「辯護」,從此被美國政府貼上「標籤」、「惹不起,躲得起」,解釋她不會為「孫安佐」辯護的理由。
大家不妨想想,這是在號稱民主自由先進的美國,當今執業律師,內心竟懷有這樣的「恐懼」,實在令人匪夷所思!當前美國社會的實況,似乎政府並未確實貫徹,美國先哲、先賢們,苦思焦慮,於1789年在費城制定憲法,所揭示應保障人民的各項自由,自包括「無所恐懼」的自由在內!
回顧民國68(1979)年,高雄發生美麗島事件時,臺灣正值被「民主進步」奉為「威權」時期,而傾向「黨外」的律師,則競相擔任「美麗島」事件「被告」的辯護人,裉本無所畏懼於被中華民國政府貼上標籤,尤覺 經國先生「惹得起,何必躲」,日後且分別當選議員、臺北市長,乃至總統等公職,雖得助力於「金像獎」演員李登輝,但中華民國自由的程度,恐連美國都難望項背,原來所謂兩蔣的「威權」,竟是如此!
我們有幸在「威權」時期成長,所以才能出現「三級貧戶」之子當選總統,不然,如「美、利、堅」高昂的學費,豈是人人所能負擔?前不久,在 蔣公銅像上潑漆的青年,定是不滿於他們現在到處沒有「機會」,而錢「淹腳目」的日子,在「低薪」普遍化的今天,只能如白頭宮女話「天寶」了!可嘆、可惜的「威權」時期啊,「盛況」不再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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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奶日報www.lulijen.com2018.4.13.出刊,第9-21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