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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其義 非人之義(M0050下) 盧立人
且莫若以「明」,通常雖是指:用空明去觀察事物的本然,不過,僅就字面來說,似乎仍然不夠明確,在此打算更進一步探討。綜觀自來學者專家著作,對莫若以明的解釋,大約可以概分為:
有將「以明」解釋為:反覆相明或反覆相喻的;有將「明」解釋為「老子」所謂的:知常曰明(見第五十五章),意謂人們當拋棄一般世俗運用智力去分別是非,而要從物本來就沒有確定不移的是非去思維;有指各自的一偏之見;亦有解釋為:搞不清楚;偶從網上資料看到,大陸學者認為:「以」明,應是「已」明,亦即「止明」、「去明」、「棄明」、「不用明」等的意思。「莫若以明」就如同說:不如不用智慧(認識活動)。
本來,莫若以明,大意在說:如果想要消弭對立的兩造間的爭執,最好的辦法就是使甲方明白乙方的觀點,及如何從乙方的觀點看甲方不對;再使乙方明白甲方的觀點,及如何從甲方的觀點,去看乙方不對。如此雙方交換立場,超越本身的觀點,便可消弭兩造各自堅持己見的爭執。
如此說法,可能便於讀友了然,或再進而各自去體悟其本旨,容非言詞所能確切表達莊周的思想。
筆者粗讀「莊子」五、六年,原由探討宗教而起,因而對莫若以明的意涵,不無附會「心經」中所說:
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凈.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
無明在佛家來說,就是愚痴與煩惱的代名詞,也許莊周覺得:
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則莫若以明,這些是非之争,實是不必的煩惱,要除去這種愚痴,只有:莫若以明,也就是:無無明,進而: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如從與老、莊思想頗有淵源的「禪宗」來看,六祖惠能的恩師弘忍因年事已高,急於傳付衣、法,遂命弟子作偈以呈,期以檢驗他們的修煉成果。
原首座弟子神秀上座呈偈曰:
「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台,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
弘忍以為未見本性,未傳衣法。
尚未入門且不識字的惠能,聽後亦誦一偈,請人代筆題於壁上:「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弘忍見後,祕召惠能入室為其宣講「金剛經」,並傳衣缽,定為傳人。
筆者管窺,神秀所說的:心如明鏡台,尚需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這恐是常人體會的努力方向,距離「禪」意自尚有距離;而六祖惠能的: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自然沒有:何處惹塵埃的可能,如此才能達到: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見心經)。
這與莊周所說:
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如此無窮的是非,唯有當作:本來無一物,才能沒有:何處惹塵埃,也就是:莫若以明,如此的放「空」自己,自然沒有是非的爭論,或許禪、道以此相通,莊周的苦心,可以獲致迴想,今天的種種對立,或可因雙方的放棄「我執」,逐漸的由了解、諒解而融和!這當是莊周活在今世的殷殷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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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奶日報www.lulijen.com2017.11.28.出刊,第9-20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