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結
綜觀黃美序的絕大多數劇作都與姚一葦、張曉風般融合多樣中西戲劇的表現方法而成,絕少單一,即以《豈有此理》、《木板床與席夢思》、《楊世人喜劇》與《空籠故事》等四部作品看,所運用的表現手法即包括了西方的表現主義、超現實主義、史詩劇場以及荒謬劇的技巧,同時也自中國傳統說唱、相聲、平劇等不同的表演藝術與傳統戲曲中借用表演程式與口語特色,使他的戲劇永遠充滿多元的風貌且實驗性十足。但若仔細比較他與姚一葦、張曉風劇作最大的不同,是黃美序的喜劇偏向。他曾說:
我不想寫所謂「悲劇」,這不是因為好強和自不量力,而是因為我覺得我不應該把所見、所感的悲的情、事加諸別人—至少不要「直接」呈現在舞臺上。所以,我要盡可能採用喜、鬧劇的形式。(黃美序 1988:xiii)
顧乃春認為,黃美序的戲劇幾乎都可歸類為喜劇的範圍(顧乃春 2006:85)。
但大陸學者林克歡即直言指出:
黃美序偏愛喜劇,如劇名《楊世人的喜劇》、《豈有此理—二
幕喜劇》所示,或在《木板床與席夢思》中特別提示:「本劇演出時須用喜劇手法」。…這些作品由於戲劇動作未能充分展開,人物性格有欠豐滿,較難產生喜感。(林克歡 2005:161)
可謂中肯的批評。黃美序在《豈有此理.後記》中即曾感慨謂:
一個喜劇的演出—尤其是就演員的角度來說,比悲劇或其他
嚴肅型的劇難得很多。…在目前缺乏天才及良好訓練的喜劇演員,以及有足夠願意去發掘喜劇中可能包含的嚴肅面的觀眾的今日臺灣劇場,所謂「高度喜劇」(high comedy)更不易寫和演。(黃美序 1988:266)
姑不論他的喜劇是否成功達到「高度喜劇」的水準,他這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精神與勇氣已著實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