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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誠」「宣誓」總算成真!    盧立人


    今民國100年(201128新聞報導:馬英九總統昨天(27)邀集府院首長座談,據轉述,重點仍是兩岸互動,馬總統要求各部會即日起,應稱呼對岸「中國大陸」或簡稱「大陸」,公文書禁止使用「中國」,以回歸憲法架構的兩岸定位。並稱:對於馬總統的新指示,朝野立委反應兩極,藍綠意識型態大戰一觸即發。民進黨立委批評馬總統像中共國務院發言人,是「自我作賤」!


    筆者讀後,感觸良深!自民國85年(1996)第一次直選總統以還,當選的總統,均依憲法第48條宣誓:

    「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
    但無論是李登輝先生,或阿扁,都未能做到以「至誠」遵守憲法,而馬英九先生就任兩年多來,在今天所見到的:要求各部會即日起,應稱呼對岸「中國大陸」或簡稱「大陸」,公文書禁止使用「中國」,以回歸憲法架構的兩岸定位,令我們覺得「宣誓」總算成真!

    多年來,筆者撰文,基於法律人的ABC知識,一直使用「大陸」或「中共」,從不稱「中國」,此有以往所發表的數百篇拙文,以及評論駐外人員用詞之不當,早於馬總統現在的宣示多年,可資覆按。蓋身為中華民國國民,遵守中華民國憲法及法律,乃基本之權利及義務。筆者很少談及民進黨,因了解不夠深入,而對馬先生卻有一百多篇的建言。但這次民進黨立委批評馬總統像中共國務院發言人,是「自我作賤」,則有不能已於言者。


    首先,要看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


    大陸當局一直聲稱:中國只有一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是中國唯一的合法政府,想來大家都已耳熟能詳。如果稱大陸是中國,是否表示承認中共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那台灣又是否為其一部分呢?所以,筆者曾多次指出:大陸才是「台獨」的同路人、製造者;因為「台獨」似也不承認中華民國,口口聲聲稱「中國」、「臺灣」,要建立新的國家,兩者頗有其相類之處!是以指責馬總統的民進黨立委,恐更像中共國務院發言人!因為馬總統「至誠」的遵守的中華民國憲法,在為臺灣2300萬人民,站穩強而有力的地位,維護中華民國自辛亥革命以來的國格!


    至於李登輝先生的兩國論,阿扁的一邊一國,顯然違反中華民國憲法,既如此,當時何以不在自己大權獨攬時,實現個人的「心嚮往之」?且「兩岸關係條例」及憲法增條修條文,在二位任內均有修改,而「大陸地區」、「臺灣地區」及「自由地區」等定義,亦毫無變革!


    馬英九此一宣示,應是台灣2300萬人民的主流民意!不信,可從日後的民調得到驗証。不然,臺灣的人民究算那一國人?不是中華民國國民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至於「臺灣共和國」,甲午戰後成立的,已不旋踵而消失,而未來的則更遙遙無期!兩岸為爭取真和平,必得採用筆者主張多年的:同中兩體和合論(見本報熱門文章第一篇)!雙方協議劃定臺灣海峽為至少一百年的「和平地區」,既可免於似無止境的統、獨爭議,也是達到臺灣維持現狀的主流民意,及大陸向國際間証明其確係和平崛起的最佳政略!


    2012年的總統大選,如果任何政黨候選人,不能認同中華民國憲法,當是自外於臺灣大多數人民,則又何必多此一選?筆者早非任何政黨黨員,衷心期待的是認同中華民國憲法而候選的先生、女士!如果日後依照法定程序,更改了國號或領土的規定,身為國民,自當遵行!但現在,也請與我們共同遵守中華民國憲法,為捍衛中華民國憲法而奮鬥!稱大陸為「中國」,一般民眾或無大礙,然筆者相信,大家原只為圖一時之便,今後將可逐漸習慣改稱:大陸!但現在依中華民國憲法及法律選舉產生的公職人員,則絕不可違憲、違法!祈請切勿再為少數選票而譁眾取寵,長陷社會於亂境,私人或有暫時之得,而國家則必長陷困境,懇三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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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奶日報www.lulijen.com  2011.2.8.刊出,第9331號】

刊登日: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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